最新消息 | 7/19-8/1 樂桃挑戰賽&得獎名單公告迷客夏Milksh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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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9-8/1 樂桃挑戰賽&得獎名單公告

2023-07-10

2023 迷客夏影音創作競賽
樂桃挑戰賽Peachy Challenge

2023/7/19-8/1

首獎2名:獎金$10,000

佳作4名:迷客夏經典飲品10日份

特邀 聲林之王創作系歌手-李拾壹 創作聯名主題曲與擔任評審

投稿時間:2023/7/19-8/1 17:00(台灣台北時區)

得獎公佈:2023/8/15 迷客夏官網

參賽資格:國籍/地區/年齡 不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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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獎名單】

  • 人氣獎首獎一名 – 黃O豪 (City4_official)
  • 人氣獎佳作兩名 – 傅 (_y_h_1128.f)、蔡潔 (meek61620)
  • 創意獎首獎一名 – 偉 (bye_chicken_78)
  • 創意獎佳作兩名 – 加 (cathyfoodie_150)、林立  (hu_lin_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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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桃挑戰賽Peachy Challenge  活動辦法】

一、活動目的:台灣有許多優異且有潛力的自媒體影像創作者,本次希望能透過「20232迷客夏影音創作競賽」表達對影音創作的支持。
二、主辦單位:迷客夏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下稱本公司)
三、活動時程:
● 徵件時間:即日起-2023年8月1日
● 得獎公布時間:2023年8月15日

四、參賽資格

不限國籍、年齡、個人或團隊報名。
若以團體參賽,請推派一人為團體代表人以進行活動聯繫、權利切結及獎金/獎品領取。

五、作品規範

1.    規格要求
(1) 時長:30至60秒
(2) 語言:不限
(3) 影片類型與風格:不限,劇情片、動畫片、紀錄片、舞台藝術片、音樂歌舞片、VR短片等均可。

  1. 內容要求
    (1) 須符合徵件主題。

    以迷客夏新品「樂桃農場」為活動主軸,參賽者應以公平交易、應援台灣小農議題或水蜜桃新品Farm to Cup為主題,並使用指定聯名歌曲之音訊或影片Remix(李拾壹創作主題曲)為作品素材進行創作,並發布於參賽者之IG以Reels短影音方式呈現。
    (2) 若有另加入之影像及配樂需為原創作品、經合法授權之影音,或選用「創用CC」之授權音樂,並依作品授權方式與標示方法下載使用。若有違反相關法律規範,悉由參賽者及其團隊自行負擔法律責任,與本公司無關。
  2. 參賽作品不得違反相關法規、公共秩序與善良風俗:
    (1) 須符合「電影片與其廣告片審議分級處理及廣告宣傳品使用辦法」之保護級及普遍級之要件。
    (2) 參賽作品不應涉嫌違反社會善良風氣良俗或不當內容,如毀謗、毀譽、粗俗、猥褻、造謠、煽情、褻瀆、侵權、威脅、偽造、濫用,或其他引人厭惡或不合宜之內容。
    (3) 參賽者應保證其作品為原創,無侵害第三人之權利。
    (4) 參賽者應保證其作品未曾用於商業宣傳。
  3. 參賽者於參賽過程中不得有任何不誠信行為,如使用軟體機器人或批量申請帳號按讚、駭客行為、或任何投機之行為。
  4. 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因素,如天災、電腦病毒影響、程式漏洞、非正當影響行為、技術事故,或其他任何本公司無法控制之原因,對本活動之運作與公平性產生侵害時,本公司有權取消影響賽程參賽者之參賽資格,或有權決定取消、終止、修改或暫停本活動。
  5. 參賽作品是否符合作品規範由本公司及評審全權評定,若認定不符資格,本公司得逕行取消參賽資格。

六、報名辦法:

於2023/8/1前上傳短影音創作至參賽者之IG帳戶Reels (帳號須追蹤@milksha_tw,且設為公開帳號)(若為團體參賽,且無團體帳號者,請上傳至團隊代表人個人IG帳號)

需標註@milksha_tw、@subyub 且加入指定hashtag #樂桃挑戰賽

完成參賽者報名Google表單填寫 https://forms.gle/YGJ1bkzuURt2aS9k9

❹報名時請務必提供正確聯絡資料,如拒絕提供聯絡資料、逾期或提供資料有 誤,視為放棄參賽資格,將不另行通知,所有資料僅供本活動相關用途使用。

七、賽程、評選標準及獎項介紹

1. 賽程及評選標準
分為「初審」及「決審」兩階段,初審階段由迷客夏選出10位入選者,決審階段將聘請【聲林之王人氣創作歌手-李拾壹】 (聯名主題曲原創作者)進行評審。

2. 獎項介紹

  • 人氣獎首獎一名 – 獎金新台幣1萬元/迷客夏VIP招待券10張
  • 人氣獎佳作兩名 –迷客夏VIP招待券10張
  • 創意獎首獎一名 – 獎金新台幣1萬元/迷客夏VIP招待券10張
  • 創意獎佳作兩名 –迷客夏VIP招待券10張

3. 獎項頒發
(1) 得獎名單公布及獎金/獎品核發:得獎名單由本公司核定後,於得獎公布日揭曉。得獎人完成領獎程序後本公司隨之寄發得獎者獎金或獎品與獎狀予得獎人。
(2) 領獎程序:本公司將以得獎人IG私訊或電聯方式進行得獎通知,得獎人請於本公司指定時間內簽署、備齊下列資料,並郵寄至迷客夏總部(台南市北區西門路四段271號7樓之1,行銷部收)始完成領獎程序。若得獎人提供之資料缺失、或與報名時資料不符者,本公司得要求提出相關證明文件,未提供者,視同得獎人放棄領獎。
❶簽署「得獎作品授權同意書」與「得獎作品素材使用著作權切結書」各乙份,將簽署之「正本」寄回迷客夏總部。
❷得獎(代表)人須繳回領獎領據,且附上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外籍人士須上傳護照/居留證正反面影本,如獲獎金則需檢附匯款帳號影本。

4. 得獎注意事項
(1) 倘評審認參賽作品均未達水準,評審得決定該獎項從缺或不足額入選。
(2) 本公司有權依實際收件情形隨時調整評審作業方式。
(3) 得獎影片因故經判定並宣告資格不符者,該名額將不予遞補。
(4) 得獎者須同意無償授權影片文字資料、影片封面照、音樂、影片預告及片段等相關資料之重製、改作(含各種檔案型式、翻譯各種語版)或影片部分剪輯(不超過全片長度三分之一為限)等權限於本次相關活動中(包括但不限於活動宣傳及迷客夏新品活動)作以下運用: 於本公司社群(含IG、FB、LINE)及官網上進行公開播送、公開傳輸、公開演出、公開口述、公開展示。
(5) 得獎人應依所得稅法規定扣稅,獎品超過1,000元以上者,將開立扣繳憑單予得獎者;若為團隊,由代表人一位領取。另依「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第2條、第3條規定,獎項價值超過新臺幣20,010元以上,須自付10%競技中獎所得稅,並開立扣繳憑單;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即在中華民國境內 居住未達183天之本國人及外國人),不論得獎人所得之金額,須就中獎所得扣繳20%機會中獎所得稅。若中獎人為未成年人,須附上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之身分證件正反面影印本。
(6) 如有任何不可歸責於本公司之事由,而使寄予得獎人之獎品有遲延、錯誤或毀損之情況,本公司不負任何法律責任。

八、蒐集個人資料告知事項

為個人資料之蒐集、處理及利用事宜,本公司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等相關規定,告知參賽者下列事項,請參與本活動於進行報名資料填寫前務必詳閱:

  1. 蒐集之目的:舉辦【2023迷客夏影音創作競賽】甄選活動及與本活動相關行銷之目的。
  2. 個人資料之類別:參賽者依據活動辦法所提供予本公司之個人資料。
  3. 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參賽者及得獎者,其姓名、作品等,得由本公司永久展示於本活動或本公司網站,其餘個人資料將由本公司永久留存。
  4. 個人資料利用之地區:本公司、本活動網站、展覽活動營運範圍。
  5. 個人資料利用之對象:本公司、本公司委託單位及執行本活動時之必要相關人員。
  6. 個人資料利用之方式:書面、電子文件、電話、傳真、以自動化機器或其他非自動化之利用方式。
  7.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三條規定,參賽者得行使之權利及方式:參賽者得以書面向本公司申請,請求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或補充/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利用或刪除個人資料內容之一部份或全部。(註:參賽人申請查詢、閱覽、製給複製本時,將酌收必要成本費用。)惟依法,本公司因執行職務所必須者,得不依參賽者請求為之。
  8. 不提供個人資料所致權益之影響:參賽者可自由選擇是否提供本公司其個人資料,若拒絕提供相關個人資料,將無法參加本活動;經檢舉或本公司發現所提供之資料不足以確認參賽者的身分真實性或有其他個人資料冒用、盜用、資料不實等情形,致本公司無法進行必要之確認作業,本公司有權取消活動參與資格,如有不便之處,敬請見諒。
  9. 茲參賽者同意提供個人資料(參照上列第三點個人資料類別所述)予本公司,並同意得為活動參與、資料儲存與整理等用途蒐集、處理及利用參賽者之個人資料,利用之期間、地區、對象及方式均不受任何限制,並得委託第三人為前述之行為。
  10. 參賽者了解就所提供之個人資料依法得行使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請求補充或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以及請求刪除等權利。
  11. 本須知有關事項如有疑義或其他未盡事宜,另行公告之。

九、其他
1. 凡報名參賽者視為同意遵守本辦法之規定。
2. 參賽者及參賽作品請務必符合本辦法之規定,若未符合規定者,本公司有權採取以下之一項、數項或全部措施,參賽者不得異議:
(1) 若有侵權疑慮,包括受人檢舉或有負面輿論,本公司得要求參賽者配合本公司進行調查,包括提供作品原檔、說明拍攝過程、素材來源等,並同意本公司得公開上述內容,以釐清事實。
(2) 本公司保有取消或刪除參賽資格之權利。
(3) 若違反本辦法經查證屬實,且因此致本公司受有損害者,包括但不限於致使本公司品牌商譽受損,本公司得向參賽者請求賠償。縱使參賽者自動放棄參賽資格,亦同。

3. 本辦法若有未盡事宜,主辦單位保留刪修之權利,若有任何更動,皆以本松官網公告為準,不另行通知。

4. 相關單位與聯絡方式

主辦單位:迷客夏國際股份有限公司 

活動信箱:cs@milksha.com